西宁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消除“灯下黑”

08.10.2014  11:21
核心提示:   市纪委(监察局)近日组织全体干部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规定》文件精神,大家一致认为,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是为了确保监督权、执纪权和问责权的正确行使,是对纪检监察干部

   市纪委(监察局)近日组织全体干部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规定》文件精神,大家一致认为,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是为了确保监督权、执纪权和问责权的正确行使,是对纪检监察干部一切从严、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有效防止“灯下黑”的刚性举措。

  为此,市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要求委局各厅室、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要严格按照省纪委要求,进一步规范内部监督,逐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的问题;要坚决纠正以权谋私、跑风漏气、说情卖好、好人主义和工作漂浮、口大气粗、能力不足等现象。今后凡是在监督上出现问题造成工作失误或违反组织纪律的,一律实名通报并严肃处理;委局全体纪检监察人员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树立良好形象,为全市深化改革提供过硬的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