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校园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竞相绽放

28.09.2017  21:54

  青海新闻网讯 为切实开展好西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学校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系统各族师生和睦相处、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近年来,西宁市教育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推动“四个转变”、忠诚践行“两个绝对”,立足于服务全省,多措并举、务实创新,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和全体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呈现出积极向上的态势,校园里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竞相绽放,眼下,全市教育战线干部职工正在不遗余力撸起袖子加油干,决心众志成城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西宁教育,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高度重视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带头学习民族团结理论政策,带动干部职工和全体师生积极投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去,做到工作机制长效化。一是不断健全完善创建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完善党组织设置,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体系,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并纳入当年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五有”(有组织机构、有活动方案、有支撑载体、有特色亮点、有活动实效)、“五评”(评先进班级、评先进教研组、评先进教师、评先进学生、评特色活动)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奠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实基础。二是注重创建工作相融合。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为契机,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等创建相结合,注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中国梦·教育梦”相融合,积极压实干部职工和全体师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意识和责任。

   立足本职

  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教育引导

  市教育局立足本职工作,在学习宣传、教育引导上下大功夫,深入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维护团结稳定工作,完善制度,提升内涵,促进师生树立正确民族教育观。一是营造创建工作良好氛围。结合“三项教育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做到学习有材料、有成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竞赛,强化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营造促进各民族和睦共处、团结稳定的良好氛围。二是注重教育教学对创建工作的促进作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做到有教材、进课堂、有课时。将“微课”“慕课”“小班化教学”“校本教材”等教育理念和方法融入民族团结教育,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质量的提升。通过“我们的节日”、民族风俗风情教育和学习尕布龙、尖措等楷模的先进事迹,强化对领导干部、党员教师、青少年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牢固树立“尊重民族差异、包容文化多样”的意识,维护团结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搭建载体

  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效

  市教育局以搭建载体为抓手,以培养树立典型为突破口,以促进“脱贫攻坚”为依托,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力度,突出实效,推动民族教育政策落地。一是脱贫帮扶求实效。结合脱贫攻坚、“双帮”、支教等工作,贴近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定期深入联点村开展帮扶工作,特别针对少数民族群众,及时了解掌握生产、生活情况,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按照“做强西宁,服务全省”的要求,主动发挥省会城市教育的引领、辐射作用,自2013年以来,每年选派200余名优秀党员教师、骨干教师组成支教、送教工作队,赴玉树、果洛、黄南等民族地区、艰苦地区开展支教、“送教下乡”活动,民族地区选派学校管理者、教师到西宁市各中小学校跟岗研修学习,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民族教育政策,修订完善《外来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来宁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办法(试行)》,畅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渠道,巩固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完学率、毕业率,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入学、升学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让各民族学生学在一起、玩在一起、生活在一起、成长在一起。二是培养人才有成果。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在干部选拔、评优选先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干部及教师。选树了“无手教师”马复兴、“道德模范”杨毛吉等教师典型,充分发挥民族团结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做到有计划、有落实,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保证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后续有力,2017年公开推荐的170名校级后备干部中有26名少数民族干部。近三年来交流提任校级干部9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2人,促进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成效显著

  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个人争相涌现

  西宁市现有各类普通中小学校及职业学校834所,在校学生38.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13.42万人,占比为34.5%。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共有专任教师2.3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专任教师5268人,占比为20.6%。2017年“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校”实现全覆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率达到58.5%。截至目前,市教育局被评为“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先进集体”,西宁市回族中学等局属5所学校被评为“西宁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示范单位”,大通县新庄镇中心学校等被评为“西宁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示范点”,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校长马勤忠同志和青海昆仑中学校长祁生玉同志被评为“西宁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