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10条长效机制 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01.12.2017  00:35

本报西宁讯 (记者 林玟均) 截至10月30日,西宁市总有效监测天数303天,优良天数263天,优良率86.8%。据统计,西宁市前三季度空气质量优良率居西北五省区省会城市首位。这一成绩是西宁市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显著成效。

今年以来,西宁市紧紧围绕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总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向好。一段时间,西宁市先后收到群众信访举报案件32批1385件,完成整改944件,整改率70.44%,解决了一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餐饮油烟、噪声、垃圾、污水等环境问题,广大群众对美好环境的获得感不断提升。

为巩固整改成果,西宁市围绕推动生态保护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制定了10条环保督察长效机制。即,强化生态保护建设领导负责制,严格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健全生态保护法制保障机制,进一步梳理规范生态保护建设法律法规。完善生态保护突出问题督导机制,定期梳理生态保护问题清单,坚持党政领导包干督导,强力推进问题整改。

同时,建立生态保护群众举报整改常态化机制,设立市级综合性生态保护投诉举报平台,对重点生态环保问题建立“直通车”,确保群众环保诉求与中央巡视督察期间一样得到及时回应、有效解决。开展生态保护专项督察,成立环境督察专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启动问责。实施生态保护履职报告制度,建立生态保护考核机制,设立生态保护奖励基金,健全生态保护监督体系,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另悉,在原有12个空气质量监测点实时监控的基础上,今年又新增4个,为全面掌握空气质量状况提供了有力支持。截至9月底,西宁市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38起,处罚金额605.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