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餐饮具使用和消毒不能“任性”了

05.03.2017  16:07

  青海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使用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预防食源性疾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近日,西宁市卫生计生委与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餐饮具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餐饮具使用和消毒如果再“任性”,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街头摊点等必须用一次性或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餐饮单位餐饮具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清洗消毒设备设施是否配备能否正常运转、用途标识是否明显,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是否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是否分开,不交叉污染;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是否配备、用途标识是否明显,是否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不具备清洗消毒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街头和夜市摊点等必须使用一次性或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一次性筷子等必须来自正规厂家并符合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指导和规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自消毒餐饮具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将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落实到位。对使用未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按规定清洗消毒和贮存餐饮具、不维护维修消毒设施设备、洗消保洁设备设施不足或不能正常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加强对一次性筷子、一次性餐盒、一次性纸杯、餐饮用纸巾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力度,确保这些产品来自正规厂家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未经消毒餐饮具或重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集中消毒餐饮具单位没有标注使用期限等将被罚

  《通知》还要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通报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重点对生产场所布局及周边环境、产品包装及标注内容、从业人员持《健康合格证》上岗情况、个人卫生状况、消毒工艺流程,洗涤剂、消毒剂索证索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餐饮具单位违法违规的、消毒餐饮具抽检结果不合格的,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及时将结果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通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通报后及时通知相关餐饮服务单位下架不合格餐具,倒逼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规范经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日常监管实际,掌握集中消毒餐饮具使用情况,加大对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集中消毒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封口不严,没有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使用期限等问题的及时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到通报后及时对相关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处理,严防不合格餐饮具流入餐饮服务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