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建立四项工作机制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24.10.2016  17:42

  着眼于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的新家园,今年以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先后出台建立了“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机制”、“污染源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环保社会监督工作机制”和“治污经费保障工作机制”四项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环保工作,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

  今年,海西州先后制定印发了《海西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海西州环保监督员、稽查员、联络员、信息员工作实施方案》等实施方案,以各市、县、行委及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结合属地实际将环境监管的区域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加强单元网格建设及环境监管力度,明确监管责任和监管重点,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

  截至目前,海西州共划分了9个一级网格,52个二级网格,183个三级网格,68个四级网格,在全州建立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了“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保的良好氛围。

  此外,海西州级财政还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财政主导、多方筹资的经费保障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吸纳各方资金投资治污工程,进一步推动全州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度。(张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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