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论坛:画好“法纪圈”

07.01.2016  13:55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党纪党规是党员干部的“紧箍咒”,党员干部必须用党纪国法给自己的言行画个“圈子”,保证自己的言行不出“圈子”。

  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特别是在对待人、财、物问题,对待有关个人和家庭利益的问题时,更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法纪。”

  律己廉为首,治国法为先。全面依法治省,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青海坚持好、拓展好的重要保障。目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攻坚期,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重、矛盾风险更多。近年来,一些违法乱纪的“老虎”被打掉,一些腐蚀党纪的“苍蝇”被拍落,可见,任何目无法纪、不把法纪当回事的人最终都逃不了党纪国法的严惩。遵守法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特殊干部,面对种种诱惑和考验,党员干部为自己画上一个“法纪圈”重要而迫切。

  那么,党员干部如何画好“法纪圈”呢?首先要强化遵纪意识。提高学习、遵守、执行党纪国法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自觉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让自己的理想信念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进,团结带领群众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两个百年目标而奋斗;其次要严格执行纪律。共产党人有着铁的纪律,纪律要体现在每一位党员干部的言行中,每一个党员干部始终不能忘记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行为,“在张口的时候要想一想这句话该不该说,迈腿的时候要想一想这个地方该不该去,伸手的时候要想一想这些东西该不该拿”,始终做到心中有“法纪圈”,做人做事不出“法纪圈”。

  在面对党纪国法时,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只有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一旦触碰了“法纪圈”,就要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认真反思、改正自己的错误。画好“法纪圈”,应当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让我们从自身做起,正党风、得民心,为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做出应有的贡献。(雷欣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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