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和查办大案要案力度 聚焦天津污染治理关键词

12.06.2015  16:55

   中国环境报记者 郭文生 见习记者 任效良 天津报道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天津市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天津市今年将重点推进扬尘污染、燃煤污染、重点工业行业污染、机动车和船舶污染、水污染这5个方面的治理工作。

  今年,天津市还将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和查办大案要案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散煤燃烧、渣土倾倒、露天烧烤及石化、化工、喷涂企业污染和燃放鞭炮等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不敢污染、不能污染和不想污染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1  

   扬尘污染治理  

  天津市将重点解决施工工地、裸露地面和道路扬尘问题。严格按照“五个百分之百”扬尘控制标准要求,对施工工地和各类堆场特别是煤场、矿粉场、港口散货堆场等逐一落实密闭、喷淋、防风抑尘网等治理措施。尽快落实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堆场实行红外摄像视频监控,实施24小时动态监测。

  做好裸露地面扬尘治理,对已排查出的裸露地面,积极采取绿化、硬化和苫盖、喷淋等措施,综合治理,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水则水,努力做到“黄土不见天”。

  巩固拓展中心城区和重点地区水洗机扫全覆盖成果,其他区县对城区和重点区域道路也要全面实行水洗机扫,确保道路每日水洗机扫至少一次。

   关键词2  

   燃煤污染治理  

  天津市坚持减煤量、治散煤和煤炭清洁化利用相结合,综合治理。在已完成陈塘庄煤电机组关停的基础上,加快90套工业燃煤设施及90座供热燃煤锅炉的改燃并网或关停工作。对军粮城电厂4台煤电机组及全市12家企业自备煤电机组加快研究治理方案,尽快实施清洁化改造或“煤改燃”计划。

  加快城乡散煤治理步伐,确保9月底前农村低硫、低灰优质煤全部供应到户,并抓好优质煤的加工、供应、使用和市场监管工作。全面启动中心城区、滨海新区重点地区居民供暖“煤改电”工作,和平区、南开区9月底前率先实现无煤化,其他区县建成区年内启动。

  加快煤炭清洁化改造利用,推进8家电厂煤电机组的改造,确保年内完成。其他燃煤工业锅炉有条件的也要推进煤炭清洁化改造利用工作,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关键词3  

   重点工业行业污染治理  

  天津市坚持治理污染和转型升级并重,着力抓好钢铁、化工和石化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10月底前,完成全市60套石化、化工装置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完成22项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天津大沽化工等重点企业环保设施提标改造任务,完成6家钢铁联合企业15套装置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

  加大淘汰关停力度,年内关闭污染企业120家,搬迁或关停5家外环线周边区域污染和危化企业。认真落实天津市新的烟粉尘排污收费征收标准。

   关键词4  

   机动车船舶污染治理  

  天津市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确保6月底前淘汰全市剩余7万辆黄标车。从6月1日起,公交、环卫和邮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车实施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9月1日起,所有轻型汽油车实施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

  全面加强道路检查执法,开展区域机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深化京津冀协同治理,共同开展港口清洁能源利用试点示范,全面推进天津港集装箱场桥“油改电”,在天津港建成12个码头泊位岸电工程和42个船舶岸电箱,7月底前完成海河内河20个码头38个泊位船舶岸基供电建设,158辆集港重型货车完成油改液化天然气。

   关键词5  

   水污染治理  

  天津市紧密围绕清水河道行动,狠抓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积极推进工业废水治理,全面完成136家废水直排工业企业治理,实现工业废水集中处理或达到水功能区标准,安全处置92个工业渗坑底泥。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优化布局结构,提高中水利用率,确保年内建成28座污水处理厂,每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83万吨,年内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推进农村坑塘水系治理,在前期摸排调研的基础上,天津市层层落实治理任务和责任,坚持把农村坑塘治理与水系畅通、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中水利用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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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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