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印发《要点》:五项措施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27.03.2019  12:12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2019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以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要点》提出五项措施。一是持续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案件的审判力度,妥当审理涉及环境公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产权保护、营商环境以及民生等方面的环境资源案件。依法审理涉矿业权案件,加强自然资源产权保护,妥善处理司法裁判与行政监管的关系,促进矿产资源集约利用、有序开发、依法流转。二是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探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机制,研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建立健全公益诉讼、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资金监管及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健全完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三是完善环境资源裁判规则。区分案件审理中的归责原则、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和责任承担方式,积极开展环境资源新类型案件裁判规则的研究,发挥诉前磋商制度的积极作用,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和诉讼案件审理程序。探索创新裁判执行方式,完善责任承担方式,推动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四是强化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加强对环境资源案件证据制度、专业性事实查明规则等疑难问题研究,完善举证责任分配、专家证人等制度设计,探索惩罚性赔偿规则的适用。积极开展环境资源司法省内外法院交流合作,加强环境资源领域司法案例信息共享。五是加强环资法官队伍建设。提升准确把握裁判尺度和综合运用不同责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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