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省发改委全面开展我省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

14.05.2014  17:51

  经国务院批准,4月17日,全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作了题为《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  扎实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报告,就全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发改委组织召开了青海分会场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侯鹏宁出席会议。各地区、省有关部门,全省发改委系统分管规划工作的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也前所未有。世界经济增长格局、国际产业分工、全球投资贸易规则、能源资源版图、地缘政治环境等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十三五”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胜利实现,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这些都对“十三五”规划编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意义重大而深远。

  会议强调,中长期规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是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内容。面对深刻变化的世情国情,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重任,规划编制工作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在规划性质和功能定位、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规划内容和表现形式等各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强化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学设定规划目标指标,积极推进市县规划体制改革,坚持开放民主编制规划,使“十三五”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符合发展规律,更加反映人民意愿,成为中长期规划的升级版。

  会议部署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今年的重点工作。“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从现在到2014年底是第一阶段,主要组织开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形成“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2015年初到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出台前是第二阶段,主要开展规划《纲要框架》重大专题研究,起草形成《纲要框架》;2015年中央《建议》出台后到《纲要》颁布实施是第三阶段,主要研究形成“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做好向党中央、国务院汇报和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各项工作。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开局之年,要着力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要做深做实前期研究,深化对国情省情的认识,加强外部发展环境变化和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开放、社会公平正义、生态环境建设、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问题的研究,找准矛盾和问题,选对路径、方法和举措;二是起草形成基本思路,8月底前研究提出希望纳入国家思路的建议稿并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计划在今年9、10月以片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各地区对思路的建议,年底前形成基本思路;三是启动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四是推动规划立法工作,《规划法》已列入今年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

  会议强调,编制好“十三五”规划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合作,严格规划编制程序,强化人力物力保障,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规划编制任务。按照会议要求,结合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需要,省发改委将于近日起草上报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待省政府研究后,正式启动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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