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片区分片座谈交流会在果洛州成功举办

20.07.2018  23:34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广泛交流各地区四年来规范性文件监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果洛州政府法制办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组织市州、县级法制机构开展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分片座谈交流的通知》要求,于2018年7月17日-18日,召集第二片区小组所属的海西州、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4个成员单位在果洛州政府召开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分片座谈交流会。
    会前,首先现场观摩了果洛州经信委、税务局、玛沁县政府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制度及资料,听取了3个单位的情况汇报。座谈交流会由果洛州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李元民主持,第二片区4州及所属各县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处张文军处长、左秀琴调研员参加会议,省政府法制办贾小煜主任在对果洛州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督察期间应邀到会指导。
    座谈会上,果洛州、海西州、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达日县、海西州德令哈市、海北州海晏县、黄南州泽库县8个单位作了大会发言,就近年来本地区开展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深入交流。祁连县、天峻县等单位也都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张文军处长从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防止部门在合法性审查中流于形式走过场、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如何合理确定、严防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最后,省政府法制办贾小煜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充分肯定了各地区近年来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充分肯定了这次分片座谈交流取得的成效。同时,就下一步如何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定权限和职责,也是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重要方式和管理手段,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工作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基础性工作。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都对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特别是今年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对防止乱发文件、规范制发程序、加强监督检查都作了详细规定。因此,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增强信心,充分肯定各地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在交流发言中,各地区都谈了自己的工作成效和做法,说明近年来特别是省政府99号令实施以来,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不断规范,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三统一”、有效期、定期清理等制度规定得到有效落实,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显著。三是要认清形势,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法制机构要多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讲清楚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确保国家和省上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对所属政府部门及下级政府贯彻落实国办发﹝2018﹞37号文及省政府99号令情况开展督查,对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要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制度,完成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三次全面清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必须于每年1月底前,对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情况向本级政府作出年度报告,并抄报上一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
    会议还商定了下一届分片座谈交流会由黄南州组织。
    (果洛州法制办提供,省法制办备案审查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