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扎实部署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图)

09.05.2014  06:04

 

青海分会场

 

 

会场

 

 

 

参加会议领导

 

 

张晓宁副厅长讲话

 

 

2014年5月6日,水利部召开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视频会议,水利部陈雷部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河北、安徽、山东等十省市作了大会发言。我省在西宁设立了分会场,省政府张文华副秘书长、省水利厅厅长陈兴龙、副厅长张晓宁、厅机关处室和厅直属有关单位及各州市水利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视频会议。

 

会议传达了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会议强调,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途径,是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民生工程,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指导,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一要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二要 细化目标任务,确保资金投入。 三要 加快前期工作,确保建设进度。 四要 严格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五要 强化水质保障,确保供水安全。 六要 创新体制机制,促进良性运行。 七要 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绩效考核。 八要 统筹当前长远,搞好提质增效。

 

为尽快贯彻落实这次视频会议精神,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厅及时召开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会,张晓宁副厅长回顾了我省农村饮水安全 “十二五”以来的工作成效,2011-2013年,共落实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16.4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86亿元,省级配套投资4.05亿元,地方自筹资金4.53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81%,建成人饮工程492项,解决了农牧区90.1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占规划总人口的70%。同时分析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就切实抓好我省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在今明两年全面解决规划内剩余38.29万人饮水安全问题。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一是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各地要将责任落实到位,资金配套到位,质量保障到位,工程管护到位。 二是 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投资计划。各地要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和项目,层层落实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抓早抓实,5月底前将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到各市县。 三是 加快前期工作,确保建设进度。对纳入规划的项目进行清点排查,将剩余任务逐一落实,全面完成,不留死角。同时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审批及招投标等工作,要做到资金下达,就能立即开工建设,抢抓施工季节,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四是 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各地要严格认真执行项目“四制”管理,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抓紧完成已建工程的验收工作。结合年初省厅开展的水利项目大检查和各地自查,梳理和查摆问题,查漏补缺,及时进行整改。 五是 健全服务体系,规范运行管理。各地要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制定完善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逐步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确保每一处工程都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六是 提前组织谋划,编制提质规划。各地要结合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小,工程分散,供水保障率不高的实际,按照水利部提质升级的要求,尽早组织开展以县为单位的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现状调查等基础工作,工作要深入细致,确保饮水不安全人数全部纳入,适时启动《青海省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提质升级“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