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局通过给予企业视频监控设备补贴政策推进“快递下乡”工作

18.05.2019  04:51

   为确保前期州政府拨付的监控设备改造升级经费落到实处,让企业切实感受到行业发展利好政策,近日,海南州邮政局紧密结合省管局关于《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了快递企业设立县级分拣中心和乡镇快递网点时给予视频监控设备补贴政策。

   补贴政策明确凡海南藏族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快递企业设立县级分拨中心或在五县县府所在地乡镇以外的其他31乡镇设立分支机构,且运营三个月以上,均有资格申请补贴资格。补贴资金从海南州政府拨付的9.875万元监控设备改造升级经费中支出。严格按照县级分拨中心3000元、备案分支机构1500元标准,由企业先行购买,运营达三个月以上后,凭有效期内购买发票到管局履行报销程序。

   此举,一方面可为民营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减轻经济负担,使其切实享受到政府利好政策,充分调动其在乡镇设点的积极性,激活企业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可借此政策优势鼓励快递企业采取“一平台多品牌”方式报团取暖、整合下乡等多种方式设立乡镇快递网点,让乡镇快递网点不仅“生出来”、还能“活下去、活得好!”,以确保“快递下乡”工程稳步推进,从而更好地满足农牧区人民用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