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机制的建议

06.05.2014  20:10

      在不断深化改革、逐步进行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所面对的社会环境、资源环境、人口环境和制度环境都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所面临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与过去相比有了新的特点,过去许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稳定低生育水平所面临的新挑战。在这一背景下,利益导向机制为现阶段稳定低生育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人口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对利益导向机制发展完善的探索是带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政策研究,是对公共服务制度化政策体系的完善。

制度体系

      建立完善多层次奖励制度、多形式帮扶救助制度体系。

      1 .设立多层次、可持续的奖励制度。一是要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家庭奖励扶助金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增长比例模式,从制度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得到必要的经济奖励。落实永久性节育及长效节育措施的计划生育户分别在上年奖励标准的基础上按经济增长比例递增,确保政策吸引力的可持续性。二是要设立鼓励落实永久性节育及长效节育措施的“节育奖”制度。“节育奖”规定:农村少生子女或够孩次纯女户,从落实长效节育及永久性节育措施当月开始,每月每户发给100 一150 元(根据经济增长比例逐年递增)不等的奖励金,直至男满60 周岁、女满55 周岁时与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鼓励年轻夫妇主动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

      2 .落实多形式计划生育帮扶和救助制度。除了继续落实现有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外,还要注重从以下方面继续加强完善:一是要大力实施“少生快富”工程,推进“少生快富”整村推进工程全面实施。继续深化实施“少生快富”整村推进工程要注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第一要强化经济发展规划,使地方自然资源优势充分体现在计划生育家庭中。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快特色产业的发展,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将特色产品开发利用列入“少生快富”经济项目之中,切实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根据本地优势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以充分显示“少生快富”工程蓬勃发展的生机和不断壮大的美好前景,促进人口、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第二要注重帮助落实节育措施的少生子女和纯女户家庭建立可行性项目,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切实达到快富先富。第三要强化群众团体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明确工、青、妇和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他们在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方面的独特优势,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实施“少生快富”工程中去。尤其是进一步激发各级计生协会参与“少生快富”工程建设的热情,将计生协会真正建设成为新时期“少生快富”工程的主力军。第四要强化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能,增强协调落实政策措施的能力。不断适应新时期发展的客观需要,强化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监督、综合管理的职能,县、区要成立“少生快富”工程指导服务中心,协调落实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服务等政策措施,提高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能力。二是要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力度。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在退出育龄期后,按月发放的扶助金标准要从现在的110元/135元提高至550元/650元,并随着逐年人均纯收入的增长比例而增加;对生产、生活困难和独生子女家庭采取多种形式的帮扶机制;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后遗症家庭,根据并发症等级分别给予一定的扶助金,并在治病康复、生产、生活等方面给予帮扶。三是要由人口计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相应制度。推行独生子女综合保险和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制度;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通过城乡最活保障、医疗救助以及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予以优先帮助。

政策体系

      建立完善以开拓多渠道优惠优先政策、争取多样化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障政策为核心的政策体系。

      1 .开拓多渠道优惠优先政策。一是生育关怀方面。通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宣传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的文明婚育观念,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帮助提升计划生育家庭的政治和社会地位。二是在劳动技术培训和安置就业方面。通过优先安排和费用减免,在招工、生产扶助、安排危房危窑改造、扶贫救济等方面的优先照顾,帮助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生产、生活质量。三是在子女教育方面。对“少生快富”项目户子女初中应届毕业升入普通高中的降低10分录取,报考区内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优先录取。提倡各地对入读高中的独生子女和“少生快富”家庭户减免高中期间的学杂费,并对农村独生子女和纯女户实行小学至研究生的助学金政策。四是在卫生医疗方面。卫生部门对农村独生子女或够孩次纯女结扎家庭的夫妻及其子女(14周岁前)给予办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优惠优先政策,实行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减免;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大病救助政策。五是在计划生育服务方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每两年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进行至少一次免费的生殖保健服务。

      2 .争取多样化的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障政策。主要包括: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保障女工生育期间基本的经济补偿和必要的医疗保健;社会公益性商业保险,协调保险部门开辟如“独生子女安康保险”、“独生子女综合保险”等社会公益性商业保险险种;城乡建立以居民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并对城镇独生子女老年父母(男满60 周岁、女满55 周岁)由当地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的奖励。在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的基础上,优先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