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实施意见

05.09.2014  13:17

      9月1日,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创新基层管理服务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计划生育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坚持“一票否决制”不变,按照以人为本、重心下移、资源整合、改革创新的原则,加强基层计划生育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以“康福家行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全省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底,通过机构整合,规范内部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健全管理科学、优质服务、运行规范的计划生育基层工作网络,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保障有力的计划生育基层工作队伍,完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群众自治、技术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基层工作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责任明确、网络健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质、导向有力”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实现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巩固转型发展。到2020年底,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内部管理和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县、乡、村计生队伍和网络进一步健全,基层计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计划生育服务设施标准化、服务程序规范化、服务管理科学化、服务团队职业化。

      《实施意见》注重落实各级政府层面职责,抓好乡(镇)、村(居)为重点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人口计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从不断强化计划生育宣传引导、依法规范管理、基本能力建设、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信息采集和分析利用、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村(居)民自治制度建设和协会建设、推进实施“康福家行动”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