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

16.09.2014  14:33

      近年来,特别是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下发以来,我省各地积极落实政策,把做好扶助关怀工作作为当地卫生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扶助关怀工作。

      在经济扶助方面,加大扶助力度。在执行国家和省上政策的基础上,西宁市对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包括流动人口家庭)一次性给予10000元扶助、对符合政策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扶助,对实行计划生育后失独家庭父母每年给予2000元的扶助。西宁市城西区对特别扶助对象的扶助金每年增加720元。县级财政比较困难的黄南州河南县也增加180元,果洛州玛沁县增加200元,玉树州曲麻莱县增加100元,海西州茫崖行委增加1200元。黄南州对符合国家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规定并经资格确认的夫妻双方,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和1500的扶助金。2014年起,海南州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对特别扶助对象每人每年增加2400元扶助金。

      在养老保障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由财政安排资金,每人每年增加100元养老保险补助。黄南州规定,对特殊困难家庭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各地优先安排失独家庭老人入住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并在申请公租房、廉租房、安排农牧区危房改造、定居房建设、纳入低保户等方面给特别扶助对象予以倾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特殊困难家庭人员中,有459名60岁以上的老人进入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颐养天年。今年,有1556人由政府补贴参加了养老保险。有48个家庭优先安排了城镇廉租房和公租房,给144户优先安排了农牧区危房改造项目,670个家庭纳入了城乡低保或五保。给40户农牧民家庭优先安排了扶贫项目,扶贫资金28.3万元。

      在医疗保障方面,提供积极服务。对于经济困难的特殊困难家庭,由政府代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对于纳入低保的特别扶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医保报销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基本全额报销。对于符合条件,有再生育意愿的特殊困难家庭,给予免费技术服务,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农牧区特殊困难家庭再生育住院分娩的,给予500元补助。2014年度有1699人由政府补贴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

      在社会关怀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慰藉关怀活动。西宁市计生协组织心理咨询专家、计生协会员及共青团员成立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志愿者队伍,通过开展亲情牵手、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服务,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排忧解愁。西宁市城西区设立“康福家行动”基金用于帮扶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国际家庭日到来之际,海南州贵德县为11户“失独”家庭送去慰问金11000元,为4户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户送去慰问金5400元。西宁市城北区组织开展“携手同行 温暖你我”——关爱失独家庭活动启动仪式,为46户失独家庭捐助了慰问品230件,发放了计生服务民情联系卡。湟中县给计划生育伤残死亡家庭也送上了慰问品;城北区等部分地区还组织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免费体检、社区医生签约上门服务。黄南州在村和社区建立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监护人和联系人制度,随时沟通情况、了解需求,提供了必要的帮助,还开展帮扶慰问活动10次,帮扶资金2.8万元。海北州建立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点帮扶制度,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党员干部联系一户特殊困难家庭,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送服务、送资金等一系列服务活动,建立亲情关系,给予精神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