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召开全省药品配送工作会议

05.08.2015  18:36

2015年08月05日 来源: 药械处

  7月31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全省药品配送工作会议,承担全省药品配送工作的90多家企业负责人、委药械处和省药品采购中心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于世利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和我省近期出台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全省药品配送企业2014年度和2015年上半年配送考核情况,安排部署了下半年全省药品配送工作。会上还征求了各企业对《青海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管理考核规定(试行)》拟修改部分条款的意见。青海省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从“建立机制、强化责任、积极做好药品配送工作”,“树立服务理念、用心经营药品配送”,“加强基础建设、推动药品配送”三个方面交流药品配送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

  于世利副主任就做好下半年的药品配送工作提出三项具体要求。 一是 认真学习,提高药品配送能力。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我省也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3个文件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配送企业要认真学习,把药品配送工作做细、做实,进一步提高企业的配送能力。 二是 高度重视,保障临床药品供应。各药品配送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保障药品足量供应和及时配送的社会责任,合理安排配送计划,及时配送到位,特别是紧缺药品和利润较低药品要与生产厂家积极协商,保障临床供应。 三是 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各配送企业要加强管理,按照订单,做好药品配送工作,如发现在采购配送活动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或不供货、不足量供货、不及时供货的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考核规定》进行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约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记入不良记录,取消配送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