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着力推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

29.04.2016  19:54

  4月26日,省卫生计生委举办全省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培训班,旨在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依法科学规范推进公共卫生工作。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各市(州)及所辖各县(市、区、行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220余人参加了培训。颉学辉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颉学辉副主任指出,公共卫生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健康,造福千家万户,是保障社会稳定,维护经济持续发展的基本要素。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构成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四大体系之一,是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卫生理念。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对公共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有力的举措、更积极的行动,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颉学辉副主任强调,承担公共卫生职能是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要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公共卫生工作中的前沿阵地和最后一道防线作用,切实落实医疗机构法人代表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第一责任人要求,切实把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医院目标责任制考核。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主动做好与医院公共卫生工作的衔接,指导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颉学辉副主任要求密切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协作,全力做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一要平战结合,做好卫生应急及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完善卫生应急体系,科学、规范、有效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二要严丝合缝,加大传染病防控力度。完善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健全诊疗服务网络,落实结核病“三位一体”服务模式、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等任务。三要承责履职,依法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按照国务院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疫苗冷链管理,严格第二类疫苗准入使用管理。四要关口前移,深入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35岁及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量血压、死亡登记报告、肿瘤随访登记、急性心脑血管事件和伤害监测等工作。五要应对挑战,努力构建精神卫生网络。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加强精神卫生队伍建设,提高精神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各族群众服务需求。

  培训班上,分析了全省公共卫生工作现状和当前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就《青海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责任书》进行了解读。还特别邀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卢联合教授从公共卫生概念、中美公共卫生理念制度以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等方面作了专题讲座。省第四人民医院就医疗机构落实公共卫生职能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