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法院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12.12.2018  01:41




        12月7日下午,湟源县法院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警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孔占元就县委办相关学习宣传贯彻要求和《条例》内容进行了详细传达,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生光作了指导讲话。

        会议中,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孔占元对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全体党员干警要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反复研读,入脑入心,深入体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提高思想政治站位,确保学深悟透;二是党支部要切实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逐一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同时,各庭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庭室入党积极分子的关心和培养,以充实党支部队伍后备力量;三是要将《条例》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党章》等党内规章结合起来,完善本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意见、措施及考核评价机制和办法;四是注重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的结合,通过加强支部建设,将党小组建在庭上,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切实抓好服务大局、审判执行等工作,推动湟源县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生光就如何做好湟源县法院党支部建设作出指示:一是要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法院党支部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以更好地为新时代美丽幸福湟源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二是要严格落实党建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把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体现到党支部工作中,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党支部建设全过程,以党的建设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及其它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三是党支部要全面提升自身的组织力、战斗力、凝聚力,在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关心、爱护好法院每一名干警,积极为干警排忧解难,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