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价格认证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

20.09.2016  16:07

今年以来,省价格认证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省发改委法治机关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紧紧围绕价格认定工作“增强三个意识”、“符合三个公正”活动目标,以价格认定法治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夯实价格认定工作基础。 对历年来出台的涉及价格认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梳理和规范价格认定工作程序、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实行价格认定一案一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案件登记受理工作;建立冬虫夏草、藏獒、昆仑玉、藏饰珠宝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价格信息采集制度,并建立相应的价格信息数据库;向全省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发放统一制发的价格认定案件内部审核、集体审议记录本,实行价格认定内部审核和集体审议制度。

二是做好法治宣传,提高价格认定工作社会影响力。 利用“第53个学雷锋纪念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宣传日,开展价格认定法治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青海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手册3000余册,价格认定法治宣传彩页6000余张,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

三是注重培训交流,提高价格认定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训、以会代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规范认定行为,掌握认定规则”为内容的业务培训,统一和规范全省价格认定文书格式、操作方法、案卷管理;开展全省价格认定法治建设活动检查及案例研讨交流工作,通过交流互查、学习培训和价格认定案例分析研讨,增强价格认定人员的依法认定意识、岗位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

四是规范价格认定行为,提升价格认定工作水平。 认真开展价格认定业务自查,从办理价格认定案件的每一环节入手,逐一分析,从中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潜在风险,制定改进措施,达到纠错、整改、完善、提高的目的;制定出台《青海省价格认定专家管理办法》,发挥价格认定专家优势,形成全省价格认定系统上下相互协作机制,规范有序的发挥价格认定专家作用,提高办案质量;印发《青海省价格认定听证办法(试行)》,确立价格认定数额量刑临界案件和争议纠纷较大的价格认定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规避风险,科学确定价格认定结论。

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活动和举措,全省价格认定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又扎扎实实地推进了一步,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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