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微腐败无所遁形

28.11.2017  11:54

  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惩治微腐败的呼声和要求很高。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

  基层群众身边广泛存在一些情节不十分严重但影响面广、破坏性大的腐败现象,被称为微腐败。主要集中在村镇干部虚报扶贫人数、套取扶贫资金、套用挪用涉农惠农强农资金、克扣失地农民土地补偿款、利用职务关系为亲属办理低保等方面。微腐败虽小,但严重损害了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基层治理绩效。特别是少数基层干部搞层层盘剥,变相克扣鳏寡孤独的“救命钱”,极易引起群众反感。

  近年来,党中央始终以坚决的态度和果断的措施严厉惩治微腐败,紧盯扶贫、救济、补贴、低保、土地补偿等容易滋生微腐败的领域,精准打击,斩断伸向扶贫救济、低保费、优待金等“救命钱”的黑手,取得了积极成效。笔者认为,惩治微腐败,需要宣传教育和广泛动员,精准落实责任,严查问责,真正形成震慑力。做好“督”字文章,通过督察督办的方式,对各类微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摸清底数,并且明确办理部门、责任人和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实施“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检查制度,层层传导压力,让微腐败无所遁形,营造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