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水脉”惠及民生“最后一公里”

30.11.2014  17:38
核心提示:   近日,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一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转让、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交给了受益人自己使用、自己管理,这不仅杜绝了乱收费现象,更改变了以往农民只管用水不管工程管理的习惯,提

   近日,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一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转让、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交给了受益人自己使用、自己管理,这不仅杜绝了乱收费现象,更改变了以往农民只管用水不管工程管理的习惯,提高了水利工程管护能力和灌溉效率。

  民和县马场垣乡金星村这几年因为盛产人参果而远近闻名,好田、好地、好收入,村里5000亩耕地和200座蔬菜大棚的灌溉是全村人心中的头等大事,现在村里的小型水利工程交给了村民自主管理,无疑让他们吃了“定心丸”,发展特色农业,增加收入的积极性更足了。村民张德奎高兴的说:“通过小型水利工程改革,村里的硬化渠道归给了老百姓,产权为我们所有,大家也爱护渠道,各方面积极性都很高。”

  通过改革试点,2014年民和县25项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得到明晰,工程确权率和发证率达到了100%。据了解,全省三个县开展了小型水利工程改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试点工程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并积极推广,三县共完成78项工程的管理体制改革,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通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工程的管护责任,形成各具特色的管护机制,真正改变了部分小型水利工程“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问题。确权颁证后,产权明晰了,经营方式更活了,管护责任得到落实,安全运行也得到了保障。有效解决了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权责任模糊,主体缺位,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这也使遍布农村涉及灌区和人饮的小型水库、农田渠道,淤地坝、电灌站等水利设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彻底打通了小型水利工程水脉惠及民生的“最后一公里”。

  据悉,明年,我省将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明晰工程产权,明确管护主体和职责,逐步落实管护经费,探索建立适应我省水情工情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