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扶贫“联姻”开展信用评级 我省农户可凭自身“信用”贷款

25.03.2016  10:41

  作为服务“三农”的金融主力军和扶贫开发金融服务的主办银行,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将金融扶贫和农村信用建设结合起来,农户不需任何抵押物,凭借自身“信用”就可贷款。而且,随着信用等级提升,贷款数额还能不断提高。由此,我省各地农户争当信用户,在缓解农民贷款难的同时,农村信用环境得以明显好转。

  在湟中县拦隆口镇卡阳村,54岁的侯万海把红色的信用证和房产证用手绢包好,小心地锁在柜子里。“去年我贷了2万元养了十几头猪,虽然亏了不少,但是再难我也把银行的贷款都还上了,要不,再贷款可就难了。今年,我想多贷点款,养上四五十头猪,赶紧攒钱盖新房。”侯万海看着自家因为虫蛀和年久失修的老房子,下定决心要尽快甩掉贫困户的帽子。

  在湟中县拦隆口镇下鲁尔村,设有“双基联动”合作贷款办公室,农信社和基层党组织成员互派兼(挂)职人员助推金融精准扶贫。现在,下鲁尔村的贫困户拿到信用贷款后,可以入股村里的蔬菜种植合作社分红,还可以在合作社打工挣工资。

  从过去“钱到我的手里,就是我的钱”,到贷款致富、主动还款、再借不难的理念变化,随着当地农牧民产业致富的积极性越发高涨,用“信用”贷款让农牧民倍加珍惜自身信用。为此,湟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也从中受益,不仅抹掉了“高风险社”的帽子,而且在农信社系统中评先评优,成为一类社。

  对此,湟中县副县长祁洪寿说,一直以来,因为没有抵押物,农民贷款难,再加上湟中县曾经因为贷款清收难,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好,农户想要再贷款更加困难。这几年,农信社的信用户评定工作不仅方便了农民贷款,解决了农民产业致富的资金困难,而且建立了大家的诚信意识。可以说,信用户评定,实现了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提高。

  据介绍,至2015年年末,全省农信社向扶贫开发工作投放10.85亿元信贷资金,扶贫开发贷款余额10.06亿元。同时,省农信社建立“五个一”的精准扶贫服务机制,即当地扶贫局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向农信社推荐扶贫项目、贫困贷款户;村委(社区)指定1名协管员,负责协助农信社调查、管理和清收扶贫贷款,并引导贫困扶持对象做好扶贫产业项目、提高主动还款意识;农信社指定1名服务员,负责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咨询工作及办理扶贫贷款的相关工作;建立1份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颁发1个信用证。目前,农信社已累计建立金融扶贫档案4万份,评定贫困信用户3.5万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经评级授信后满足信贷条件的,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花木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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