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再小的官也必须归党管

21.01.2015  17:04
核心提示:  近来媒体多次曝光“小官大贪”现象。湖南吉首一名村干部被查后,竟反问:“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无知无畏,令人瞠目。而另一案例中,北京某村会计竟挪用了1.19亿资金,数量之巨

  近来媒体多次曝光“小官大贪”现象。湖南吉首一名村干部被查后,竟反问:“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无知无畏,令人瞠目。而另一案例中,北京某村会计竟挪用了1.19亿资金,数量之巨,触目惊心。

  小官缘何成了大贪?吉首这位村干部的话,可以说无意中流露了一些小官的“活思想”。有的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官,从一开始目的就不单纯,当官上位就只为“捞两把”。权力一朝在手,便把公家财产当个人私产,把公权当特权。本该代表村民说话却常常独断专行,俨然从“村长”成了“村霸”,进而屡屡将黑手伸向各种补贴、集体资产,蚕食公家利益,滑向贪腐深渊。当然,也有些小官是服务意识不明确,行政意识太欠缺。从根本上说,莫不是私心杂念太多,个人素质太低,缺乏法纪意识所致。

  同时不容忽视的是,一些地方相关机制的运转失灵也给了小官们贪腐的空间。村民自治倡导基层群众自我管理,村干部不过是自治组织的主持人、代理人。从法理上说,他们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但这决不意味着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然而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或出于维稳考虑,或“强龙难压地头蛇”,对村官贪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老百姓虽对身边的腐败深恶痛绝,却囿于能力无可奈何。铲除“小官大贪”的土壤,让村民当家作主,必须把基层权力也关进制度的笼子。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治理是全国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基层干部活跃于最敏感地带,决不能游离于中枢神经之外。在我们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加强和完善基层治理必须作为其中重要一环。李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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