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送达、小额诉讼双管齐下助农民工拿到血汗钱

17.06.2017  00:45




    原告他某某诉被告冶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大通法院于2017年6月2日立案后,主审法官依法采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于2017年6月12日结案并当庭履行,拿到血汗钱的农民工喜笑颜开。

    2016年,原告他某某等六人跟随被告冶某某在互助县某水电站务工。工作完成后,被告结算并确认了工资,但并未向原告六人实际支付劳务工资。原告他某某等六人遂诉来大通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冶某某支付劳务工资9390元。大通法院主审法官拿到本案后,当即电话联系了在外地的被告,并向其电子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6月12日,在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并征得同意后,主审法官采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了此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冶某某当庭向原告他某某等六人支付劳务工资9390元。拿到血汗钱的农民工兄弟喜笑颜开,声称没想到这么迅速顺利的就讨回了自己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