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功能 督促执行案件立案前履行

07.12.2017  10:09




        尖扎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保障当事人诉权为基点,持续苦练内功,强化外功,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积极开展诉前、执行案件立案前调解工作。

        近日对一起尖扎县坎布拉镇俄家村村民申请执行抚养费的案件进行立案前调解,让当事人即时履行义务,化解了矛盾。该纠纷由一桩离婚案件引发,案件调解后对方一直不履行子女抚养费给付义务,申请人只好找到法院请求申请执行。但当事人来到诉讼服务中心仅携带了自己的身份证,没有提交相关材料,鉴于当事人系文盲,书写材料又有困难,况且又风尘仆仆从40公里以外的坎布拉镇赶来,工作人员通过与当事人交流后了解到案件相关信息,即通过诉前工作流程,开始调解工作的准备工作。经过查找档案卷宗,联系到对方当事人后通过电话交流,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律规定的解释、道德习惯的遵循以及分析不履行义务所产生的不利后果角度出发积极劝导,最终说服当事人当天就将拖欠的抚养费交到法院,工作人员即时将该笔款项转交给了申请人。

        通过诉讼服务中心的这一系列工作,促使当事人自行履行付款义务,不仅有效地分流了诉讼压力,实现了立案、审案、执行的良性循环,更可贵的是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实现了司法为民“零距离”,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了优质、高效的法院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