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成果取得新突破 调研工作迈上新台阶

07.12.2017  10:09

        2017年以来,海东市中级法院坚持调研工作“为审判第一要务服务、为人民法院科学决策服务、为法院科学发展服务”的方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审执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以调研成果的深度转化和应用为目标,多措并举,推动调研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截止11月底,该院干警撰写理论调研文章150余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80余篇,有13篇在省级以上理论调研文章评比活动中获奖。

        ——坚持领导带头,发挥表率作用。面对新时代新使命,海东中院不断深化理论调研工作是更高层次的审判工作的认识,逐步确立越是任务重、难度大,越要通过调研找依据、依据成果作决策的理念,始终把理论调研工作作为事关法院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该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带头示范,围绕重点问题,精心策划,开展调研,收集素材、寻找论据、查询资料,探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院长程旭文到市中院任职不到三个月的时候,针对当前婚姻家庭类案件执行难问题,亲自担任课题组组长,以全市两级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类执行案件作为基础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总结此类案件执行过程的特点及存在的困难,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的调研报告《关于海东市两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案件执行情况的调研》在全省法院第十七届优秀调研成果评比中荣获二等奖。同时带头撰写的13篇理论调研文章分别被《青海政法》、《青海审判》等省级以上刊物采用。其他院领导相继担任重点调研课题负责人,为制定相关工作指导意见提供了准确依据,为全院干警树立了良好榜样,有力推动了理论调研工作的开展。

        ——狠抓理论调研,规范调研管理。针对制约法院调研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海东中院狠抓调研制度机制建设,切实强化调研管理,促进调研工作持续科学发展。一是完善落实调研工作规范性管理制度机制。年初将理论调研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市委下发的调研课题,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确定调研、重点及调研课题,及时下发全市两级法院。建立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带头人、办公室(研究室)为中心、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综合调研体系。二是完善落实调研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了调研工作的任务指标和考评标准,将理论调研工作在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以及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中作为硬性指标与全院广大干警评先创优紧密挂钩,把调研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绩效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

        ——强化精品意识,促进成果转化。为确保理论调研文章质量,海东中院把认真开展理论调研作为找准和破解法院各项工作薄弱点的突破口,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理论研究的能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有新发展。注重对法院各项工作中典型事例的分析,加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形成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合理的理论调研文章,努力达到调研工作为审执工作服务、为审判改革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目的。同时积极搭建平台,拓展交流载体。通过在本院自办刊物《审判研究》上开辟“审判实务”、“调查研究”、“统计分析”、“案例分析”等专栏,刊载全市法院广大干警撰写的优秀理论调研文章、案例评析,搭建调研成果交流、展示平台,激励广大干警参与理论调研工作热情。

海东中院2篇论文在西部法治论坛获奖
    11月29日,中国法学会正式公布第十二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征文评选结果,海东市中级法院程旭文院长与干警共同撰写的《西部民族地区基层法院法官养成机制的思考》、《试论西部民族地区人民法庭建设之研究——以青海省海东市两级人民法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为视角》分别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占全省获奖论文总数的66.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