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中院调研组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调研工作

25.10.2019  16:42







        10月24日上午,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杰同志与祁连法院立案庭全体干警召开了关于“司法为民、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座谈会。

        座谈中,陈杰副院长就海北两级法院贯彻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的主要情况、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措施等做了指导性讲解。之后,提出了如何建立“多数法官办理少数疑难复杂案件,少数法官解决多数简单案件”的工作格局,以及在司法体制配套改革中如何重塑诉讼格局、提升程序效能等问题,和在座的立案庭干警进行了积极探讨,全面分析了祁连法院具体情况与做法。

        立案庭法官就推进多元化纠纷机制建设向调研组做了汇报:一是案件繁简分流,制定实施方案,对简单的案件诸如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合同纠纷、劳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纳入简案清单,此举措分离了40%以上的简单民商事案件、缓解了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压力;二是立案庭设立了速裁团队,选派两名法官负责速裁案件办理,指定并完善民商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简化了庭审程序、缩短了庭审时间。从汇报中分析出案件诉前调解中存在的:调解经费不足、调解员的法律专业知识、责任感等有待提高、与各相关调解部门缺乏协调与衔接、网上诉前调解在藏区实行困难等问题。

        陈杰副院长对祁连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机制建设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从四个方面强化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一是注重人民调解,把有威望、人品正、说话有份量的人进行普法教育和业务培训,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让他们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调解纠纷;二是完善调解机制,实现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调解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加强诉讼指导,法官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优势对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给予指导和监督,促进其他调解方式的健康发展;四是为当事人提供多途径,多层次的纠纷解决渠道,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让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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