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调解作用 化解矛盾纠纷 挽回群众损失

23.08.2017  09:15




    8月15日晚11时许,玉树市法院接到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电话,李某报案称自己从当地群众手中赊账的价值35万元的虫草被马某骗走,遂聚集50余人,与两名当事人发生矛盾纠纷,随时可能导致恶性事件,玉树市法院主管副院长达青及时到达现场,协助公安干警对现场群众进行安抚工作。

    次日,玉树市公安机关将案件转交至玉树市法院立案庭,达青副院长亲自主持调解,得知此次纠纷是因李某与马某还有5名牧民之间的债务纠纷引起,当天该院干警加班加点,积极调解,最后说服马某将虫草如数归还给当地群众,并告知双方当事人要通过正规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这次积极调解工作,在第一时间挽回群众的的损失,调解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的防止了矛盾纠纷扩大和激化。今后,玉树市法院也将秉承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以方便群众诉讼为目标,为群众提供快速、便利的解决矛盾纠纷渠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