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省(区、市)财务管理和县级监管机构组建工作座谈会在青召开

14.07.2015  10:50

  7月8日至10日,国家邮政局副局长王梅在青海省西宁市分别主持召开有上海、四川、宁夏、甘肃、新疆、西藏6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负责人参加的财务管理和县级邮政监管机构组建工作座谈会。

  在县级邮政监管机构组建工作座谈会上,王梅副局长听取了与会各省(区)局以及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局的县级邮政监管机构组建情况汇报。她在讲话中强调,组建县级邮政监管机构,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吃透国务院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有序推进。王梅指出,自2012年市(地)局成立以来,邮政监管体制由先前的中央垂直管理调整为中央与地方双重管理,地方党委政府在推动邮政业发展方面与地方邮政管理部门承担共同责任,地方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共同开创邮政管理工作新局面。针对大家关心的组建县级邮政监管机构的政策性问题,王梅提出了32字方针,即“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实事求是,择需而设;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她指出,在组建过程中,不搞一刀切,各省(区、市)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论证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各市(地)局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困难和问题,先行先试有序推进。会上,王梅还向与会同志介绍了已经组建的县级监管机构的经验和模式。

  在财务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王梅强调,各省(区、市)局和市(地)局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读懂政策,认清责任,强化约束机制,提高财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她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清形势,增强新常态下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要遵规守法,夯实财务管理工作基础,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四不准”和“三严禁”;三要加强领导,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防止小错变大错,违纪变违法。此前,国家邮政局组织检查组对青海省局及其所辖市州局财务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及时反馈了检查情况,开展了财务管理专题培训,解读了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和政策。

  在青期间,王梅副局长对青海省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她先后深入门源回族自治县西滩乡、泉口镇,互助土族自治县巴扎乡,实地考察指导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在每一个补建局所,王梅都与局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深入交流,详细询问局所开业运营情况,要求局所认真履行普遍服务义务,逐步提升服务能力,真正让广大群众能够享受方便快捷的邮政基本公共服务。王梅指出,青海地处西北艰苦边远地区,补建工作任务重、困难多,但基础工作做得很扎实,成绩来之不易,希望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加强对补建局所运营监管,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王梅还到青海圆通快递公司和西宁市局进行了工作调研。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人事司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两个座谈会并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