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支持农村牧区发展

07.03.2018  01:52
            党的十八以来,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推动“四个转变”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围绕支持脱贫攻坚、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促进农牧业发展、农牧民增收为目标,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三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2018年全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召开后,2月11日省财政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刻认识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要求全厅上下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我省实际,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三农三牧”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全力以赴为推进新时代乡村振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             一、切实发挥财政的基础支撑作用。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把农牧业农牧区发展作为优先支持的领域,强化财政在“三农”工作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坚持“三农”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具体要求,持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和中央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扩大财政农业保险,深入推进政策性农牧业保险提标扩面;落实农村和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和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银行业金融服务财政补贴资金,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稳步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完善农牧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通过财政担保保费补助政策和以奖代补,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二、全力支持推进精准脱贫攻坚。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整体目标,强化脱贫攻坚投入保障,持续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脱贫目标,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创新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资金使用方式,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同时,落实“三个新增”要求,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加大力度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大力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督促和指导贫困县加大实质性整合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整合的深度和质量,着力解决重点薄弱环节和突出制约问题,优先保障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需求。             三、支持推动农牧业供给侧改革。牢牢把握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围绕完善农业“三项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落实以提高农牧业供给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为主攻方向,支持推进农牧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推动农牧业由增产导向转向质量导向。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创新现代农牧业生产经营体制,引领农牧业现代化发展;支持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各项政策,继续建设高标准农田,积极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推动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推动农牧业结构调整,推进粮经饲统筹、农牧业结合、种养加一体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支持农牧业农牧区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重点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倾斜。健全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保障“五大生态板块”重大生态工程资金需求,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及旅游景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支持耕地质量综合治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扎实推进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支持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完善林业生态保护制度,促进农牧业发展、生态协调、环境改善的和谐统一;支持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围绕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水土保持、人工影响天气等方面,大力支持推进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提升水利防灾减灾能力。             五、支持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建设。抓住农牧区改革的关键环节,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建设,支持推进农牧区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在整合现有资金来源的基础上,采取补奖方式和农牧区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继续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和美丽乡镇、传统文化村落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厕所革命”等项目建设,加大对农村教、科、文、卫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着力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作用,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以村道路硬化、村庄亮化、环境美好、生活乐化为目标,继续支持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打造“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可持续”的宜居宜游的美丽乡村、幸福家园。             六、支持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继续落实15年免费教育政策,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教育资源,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实施农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重点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倾斜。继续实施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广播电视节目无线全覆盖,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安全项目的投入,不断丰富农牧区群众文化生活。继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补贴,加大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牧民增收;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继续实施农牧区危旧房改造,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支持新建和改建农牧区老年之家。             七、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资金管理使用中与当前实际发展不相适应的制度规定,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注重项目前期和执行各环节的衔接配合,加快预算执行,防止因“资金等项目”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资金有效运行;积极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完善以绩效考评为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机制,加大绩效评价力度,探索开展第三方绩效考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