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财政采取三项措施助力企业减负前行

14.12.2017  17:20
            长期以来,我省国有企业在努力推进自身发展的同时,还承担着开办医疗机构、职业教育机构、供水供电供暖和物业管理等诸多的社会职能,这些沉重的社会职能使国有企业疲于应付、分心走神,对此,为推动我省国有企业高速发展,青海财政采取三项措施,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工作进度,为国有企业减负前行积极施策。             一是加强支持推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根据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要求,立足我省国企发展实际,会同省国资委出台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按方案的时序进度有条不紊推进国有企业开办的医疗、职业教育、供水供电供暖和物业管理等工作的分离移交。争取中央资金23812万元,省级财政安排资金1705万元,专项用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补助,为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帮助企业减负卸重轻装上阵。             二是重视民生解决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 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重点工作,加大财政帮扶力度,争取中央资金1072万元,专项用于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工资待遇差的问题,抓好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奖等发放政策,逐个研究解决国有企业的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用财理念,为加强资金监管,出台了《青海省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从资金的申请、分配、拨付、使用全程加强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省财政安排资金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
       为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相财政厅
国家10.49亿支持我省启动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紧抓“十四五”开局机遇,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新时代目标,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主动加强汇报衔接,全力以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