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台帐 强化问责切实推动工会“三基”建设两年重点任务落实

11.04.2015  01:34

2015年初,省总工会加强“三基”建设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工会系统“三基”建设两年重点任务,逐条对照落实省委“三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三基”建设两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安排意见》,对涉及工会组织24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为4大类39项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确保实现“两年见成效”目标。

一是强化基层组织。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化党建带动工建工作机制,开展加强基层工会建设“落实年”活动,突出“三个重点”(非公企业、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抓好“五个依托”(地方、产业、直属工会和行业协会、商会),力争使全省非公经济组织建会率较上年提高5%左右,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组建实现新突破,西宁、海东、海西等重点地区和主要产业基层“六有”工会达标率达到50%左右。

二是夯实基础工作。按照定岗、定责、定员要求,科学设定工会机关工作岗位,形成职责清晰、运行高效、科学合理、奖惩分明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会工作制度,提高基层工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强化督查指导,开展各级工会基础工作达标活动。

三是提升基本能力。建立岗位能力标准、考核评价、训练大纲和准入机制,推行培训、测试、上岗制度,加大以“三带一指导”为主要形式的巡回培训力度,深化挂职锻炼、实践养成,培训专兼职工会干部6000人以上,切实提升工会干部促进发展、推动工作、勇于创新、维护权益、综合协调、强化执行等六种能力。

四是深化效能建设。着力在建制度、提效能、优服务上下功夫,今年以来相继建立了推行会员普惠制、深化“12351”服务职工工作体系、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落实基层组织建设五年规划重点任务、开展基层组织建设“五项行动”、强化工会调研工作、深化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等制度、办法和意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在履行职责、改革创新,转变作风、服务职工上取得明显成效。(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