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总队】省路政总队深入学习《青海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

02.03.2017  19:08

      3月1日上午,省路政总队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青海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并对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作出专项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会上,总队党办和纪委监察处同志详细解读了《问责条例》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和处分方式等内容,并认真学习了《实施办法》的具体条文,对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进行强调。
      总队党委主要领导要求大家要以《青海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宣贯为契机,牢记纪律和责任,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提高认识,抓好学习宣传。要深刻认识《实施办法》是以《党章》和《问责条例》为遵循,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密切联系青海实际制定的一部具有我省特色的重要党内法规。要着力抓好在总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中的学习宣传,通过仔细研读,进一步了解掌握《实施办法》的框架、内容和特点,严格突出政治问责、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党规特色,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二是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切实把自己摆进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警醒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用严格的尺子衡量自己,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坚持以上率下,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做人做事全过程。三是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各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处室和联点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具体业务工作推进的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让党内问责和行政问责双管齐下,敢于较真碰硬,勇于铁面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