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深入贯彻学习省委十二届十次会议精神

07.12.2015  12:17

为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深远意义,进一步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把握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于11月27日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新部署和新要求,用省委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导全局工作,会议由党委委员、副局长陈焰主持,党委委员、局属各支部、各处室负责人参加。

会议认为,要通过学习正确领会全会精神,把握全省“十三五”发展思路。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谋划科学、内涵丰富,勾勒出了对我省未来五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宏伟蓝图,会上提出的“一三一”总体要求,对房产工作既是挑战,也是重大机遇。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高度自觉地把会议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用会议精神指导全市房地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充分抓住“一带一路”、新型城镇化发展、“三区战略”等机遇,加速城镇化进程和打造宜居城市,建设养老型、舒适型社区,创建高绿化、优配套、居住生活环境优美、价格适中的生态、绿色、健康居住社区,引进经济有实力、产品有品质的名牌开发企业,将西宁房地产业打造成引领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推动器,城市价值、宜居品牌的发掘者。

会议要求,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要在全面、深入、扎实上下功夫。 一是 要把学习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讲话精神上,狠抓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并用会议精神推进工作,指导实践。 二是 认真分析目前存在的商品住房质量不高、宜居性不强,商品房库存压力明显;保障房配套政策不完善;保障性住房工作推进仍然有困难;住房产业化发展相对滞后等问题,认真研判目前面临的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挑战;面临城市限定边界集约发展的空间挑战;面临城市整体实力和消费能力约束性挑战;面临城市生态文明和空间承载力的挑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全市房地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三是 按照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做好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共有产权制度,稳步推进公租房建设及运营管理,多渠道筹措房源,推动廉租房和公租房“两房并轨”;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进一步落实预售资金监管机制,积极引导和培育房屋租赁市场,推广住宅低碳化与智能化;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管理程序和职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走专业化、规模化、多元化发展道路;完善房地产中介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包含物业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等在内的关联服务网络。以实际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