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

29.03.2016  18:00

   (本网记者 王柯岚 通讯员 仓烜报道) 近日,青海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正升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精神,重温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这篇经典著作,研究贯彻意见,讨论修订了《青海省公安厅党委会议制度》、《青海省公安厅厅务会议制度》和《青海省公安厅厅长办公会议制度》三项会议制度。

  会议要求,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深刻意义。深刻理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对于把握党委工作规律、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党委班子和各级党组织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要深刻领会《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丰富内涵。认真学习领悟12条工作方法的基本精神和丰富内涵,切实掌握其中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升推动公安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

  要切实提高厅党委的领导能力。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健全和完善厅党委的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党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使决策更符合基层实际,顺应群众意愿;善于统筹谋划全局,集中精力抓住中心工作和关键环节。厅党委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要抓好厅党委确定的年度重点项目工作,扭住不放,一抓到底;自觉加强和维护班子团结协作,努力形成整体合力;坚持真抓实干,强化责任落实,把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着力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推动反“四风”向深度和广度延伸,继续整治“四风”和“不严不实”问题;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强化各级党组织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严格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抓好“四查四看”纪律作风整顿。要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强化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会议强调,要求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这篇著作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并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重温这篇著作,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学习掌握其中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深刻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深刻领会、学深学透、入脑如心、真懂真用。

  要以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学习党委会12条工作方法与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起来,保持清醒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原则性和主动性,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要以学习推动工作落实,对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应,不见成效不松手,不达目标不罢休,决不能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切实提高抓落实的能力水平。要以学习改进工作方法,强化从严治党的意识,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求下面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下面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通过学习,有针对性地整改问题,改进作风,做到令行禁止,推动公安工作向前发展。


来源:青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