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掀起学习宣传贯彻《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热潮

02.07.2019  18:30

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出台后,全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多渠道、全方位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推动《条例》内容入脑入心,力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升级。

一是抓学习培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各级党委坚持发挥“头雁”效应,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讲授党课、座谈讨论等形式,认真理解把握《条例》内容。各地成立学习宣传贯彻《条例》领导小组,各级领导干部抢“鲜”学、深入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通过召开党组织会、干部职工会等,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学习掌握运用《条例》的基本能力,夯实执行《条例》的工作基础。截至目前,全省各地召开学习会300余次,参与人数150余万人。

二是抓载体创新,在思路方法举措上下功夫。结合当前开展的“一讲两办三推”、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春风暖企百日行动等活动,充分利用电视、两微一端、报刊、门户网站等平台,将《条例》学习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抓住召开创建推进会、寺院财务管理、基层创建骨干、干部教育培训等契机,专题讲解《条例》内容;制作宣传彩页,在窗口服务单位、“十一进”活动牵头单位、重点示范创建点集中宣传。各地印发宣传资料300万册,集中宣传1000余次,媒体宣传报道300余次,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知晓率。 

        三是抓贯彻落实,在重点难点短板上下功夫。各级党委聚焦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各市州坚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基础性工程、战略性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着力在导、实、效、力、新、控上下功夫,通过举办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文体活动、知识竞赛等,推进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创建“十一进”活动,不断丰富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形式和内涵。
    四是抓突出主线,在深化创建工作上下功夫。各地制定创建工作要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办法,通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保障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举措深化创建工作,从财力、人力、政策方面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针对全省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实际,深入推进精神脱贫,全力发展民族特色产业,把扶智扶志与扶贫、旅游与民族文化结合起来,拓展领域,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创建工作保持持续活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