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首例涉恶案件

16.07.2020  18:10







        7月15日下午,随着审判长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贵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华太为纠集者的恶势力团伙犯罪一审公开宣判,标志着以被告人华某太为纠集者,被告人东某才让(尕某)、东某才让(东某)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终被法律制裁。

        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间,为谋取不法利益,被告人华某太纠集东某才让(尕某)、东某才让(东某)等人长期在贵南县、贵德县、西宁市等地组织他人聚众赌博,并在赌博场所从事放贷活动,抽头渔利。被告人华某太、东某才让(尕某)、东某才让(东某)以索要债务之名,纠集他人采取强行闯入被害人家中、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以威胁、恐吓、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华某太为纠集者,东某才让(尕某)、东某才让(东某)为成员的恶势力,该恶势力拉拢被告人万某扎西、多某当主、多某、拉某才让、韩某勇、韩某么录、韩某清,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华某太等10人犯赌博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分别判处华某太等10名被告人16年至1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此案的公开宣判,有效打击了恶势力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使为害一方的恶势力受到法律严惩,彰显了人民法院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决心和信心,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也拉开了“六清行动”案件清理的序幕。下一阶段,贵南县人民法院将在县委坚强领导、上级法院的大力指导下,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坚持证据裁判,恪守程序正义,准确适用法律,严格依法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新阶段,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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