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法院适用庭审程序简约化审案

24.09.2014  14:24
核心提示:   近日,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提起的一起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盗窃案件实行了庭审程序简约化审理。  经查明,5月29日11时许,被告人朱某在贵德县蒙娜丽莎卫浴店门前,发现

   近日,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提起的一起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盗窃案件实行了庭审程序简约化审理。

  经查明,5月29日11时许,被告人朱某在贵德县蒙娜丽莎卫浴店门前,发现店内无人,便将放在办公桌柜子里的女士钱包偷走,被害人及时发现并报警,朱某逃出店面两三米处时被当场抓获,警方从朱某身上扣押盗得的女士钱包一个,包内装有人民币3850元、银行卡3张。

  庭审中,在征得被告人朱某同意并在其自愿认罪的前提下,对犯罪事实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对指控的证据,被告人朱某已经确认也无异议,庭审环节亦不再详细说明。最终,被告人朱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本案适用了庭审程序简约化审理,使需要择日宣判的案件能够当庭审结,并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节约了审判资源,确保了案件的质量,减少了审判员的工作日及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