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一把手”履职要做到“十必须”

02.07.2014  23:26
核心提示: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并要求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为深入贯彻省委发挥“一把手”作用履行好&ldq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并要求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为深入贯彻省委发挥“一把手”作用履行好“两个责任”视频会议精神,省国土资源厅党委日前提出了“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十必须” ,这是记者7月1日从我省国土部门了解到的消息。

  据介绍,这十个必须包括:“一把手”每年必须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必须在同级纪委会上作述责述纪述廉;班子成员必须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每个季度必须听取班子成员廉政情况汇报;必须支持纪委工作及时研究案件查办工作;每年必须对分管干部讲廉政党课并进行廉政谈话;必须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不能参与重大项目招投标、直接管理财务、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对违反规定的必须予以免职或降职交流;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本单位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必须予以免职或降职交流;必须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始终做党员干部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