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资金向扶贫聚焦 督导检查向扶贫问效

01.03.2017  11:38
              2月27日,省财政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第一次会议精神,围绕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和财政扶贫政策的职能作用,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扶贫工作举措。               一、坚持思想行动向扶贫聚焦。当前,全省脱贫攻坚正处在十分关键的时期。省财政厅党组要求,全厅上下要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从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高度来认识推进扶贫工作,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的重要政治要求,深刻领会越往后脱贫难度越大的形势判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扶贫工作的指示要求上来,切实把扶贫工作作为当前全厅重大政治任务和首要工作任务,把扶贫工作作为第一民生的要求贯穿到全年财政各项工作的始终。               二、坚持政策资金向扶贫发力。坚持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向扶贫聚焦发力,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好各项财政扶贫政策,跟进创新财政扶贫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输血”、“造血”功能。一方面,认真落实好政策资金,发挥“输血”功能。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增幅按照不低于20%来安排。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加大改革力度,从资金、政策、监管等方面继续为贫困县资金整合创造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好教育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医疗扶贫等各项扶贫政策和资金,确保把有限的财政扶贫资金向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脱贫攻坚目标聚焦聚合,着力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格局。另一方面,注重创新体制机制,培育“造血”功能。在尊重各地党委政府和扶贫职能部门履行扶贫主体责任的同时,主动跟进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脱贫攻坚问题清单、脱贫攻坚短板、产业扶贫不实等问题,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支撑作用,针对性制定激励约束扶贫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               三、坚持督导检查向扶贫问效。针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中存在的县级预算执行进度慢,部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影响扶贫资金成效等问题,省财政厅党组要求加大扶贫资金督导监管力度,切实发挥财政扶贫资金效益。一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扶贫项目早实施、早见效。督促相关扶贫职能部门提前做好新一年度项目储备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二是加强监管。加强对县级扶贫资金使用进度的监督。建立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县级扶贫资金到位、拨付等情况,对资金拨付进度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县级主管部门对收到的扶贫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三是注重公开。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公示制度,对贫困户实施项目、补助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将扶贫到户资金的管理使用作为公示的重要内容,发挥群众的力量让村民自行监督,确保补贴真正用在实处。               在积极支持全省扶贫工作深入推进的同时,省财政厅党组要求进一步做好对口联点帮扶的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工作,在巩固现有脱贫成果的基础上,围绕建立脱贫长效机制,在产业化脱贫上继续下功夫、求实效,确保联点村早脱贫,力争不返贫,为全省脱贫攻坚目标实现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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