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克志:以法治优化“全面小康”环境

11.05.2015  15:50

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作出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措施、迈出坚实步伐”。法治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贵州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需完成的任务最艰巨的省份之一,尤其需要从市场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等重点环节入手,以法治营造加快发展、开放创新的良好氛围,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预期目标。

以法治优化市场环境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对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以法治优化市场环境,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越来越成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性环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这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准确把握,充分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内在一致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法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把“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用好,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改革进入深水区,离不开法治护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法治支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离不开法治的规范;人与人之间的经济交往,需要法治的约束;各种经济关系,只有在法治条件下才能有序发展。只有不断加强法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主体和政府行为,依法设定市场主体行为边界、建立行为准则,为市场主体提供平等保护、创造平等交易的条件,市场主体的权益才能不受侵犯,公平竞争规则才能得到遵守,诚信经营环境才能形成,弥补市场调节缺陷的宏观调控才能科学有效,按照市场机制分配所产生的收入差距才能得到合理控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公正、健康有序运行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打造高效的法治市场环境。以法治优化市场环境,根本任务是加快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使法治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应通过法治保障机会均等和社会公正,在保证市场主体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基础上,依靠法治手段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调节和缩小收入差距,努力使一切符合经济规律、能够促进发展的行为得到保护,使一切违反市场规则、破坏经济秩序的行为受到惩戒。当前,贵州省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进入后发赶超、加快全面小康建设的重要阶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确保全面小康事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必然要求。应更加注重发展成果的普惠性,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在法治的阳光下惠及大众、造福人民。

以法治优化政务环境

习近平同志强调:“政府是执政主体,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老百姓深恶痛绝,必须下大气力解决。”这就要求我们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努力打造法治政务环境,探索出一条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新路子。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有人认为,搞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法治政务环境,会影响行政效率,拖经济社会发展的后腿。针对这一错误认识,应搞好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让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建设法治政府、按照法律规则和程序办事,尽管有时看似工作进度会慢一些,但有利于形成共识、避免失误、减少工作中的矛盾纠纷,从而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建设法治政府,重中之重是划清政府公共权力的边界和范围,做到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只有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依据和程序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公共权力才不会随意扩张,政府才能做到不越位、不滥权;只有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法定职能切实履行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政府才能做到不缺位、不失职。而这些都需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政务环境,推进简政放权,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真正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管理经济社会事务。

打造优质的法治政务环境。法治水平、法治政务环境是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下,各级政府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积极打造优质的法治政务环境。坚持依法简政放权,制定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切实理顺政府和市场、社会、企业之间的关系。凡是市场能够办到的都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更好地把权力下放给基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依法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倾力打造廉洁、务实、高效的优质政务环境,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贵州要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不仅要重视经济建设,努力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转型发展,而且要进一步优化法治政务环境,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良好的法治秩序,将法治精神和要求融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以法治优化社会环境

习近平同志强调,“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社会,才能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最大限度地增进人民福祉。

法治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营造更加公平、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保障。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重武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键。要依法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网络,建立保证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体制机制,把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规范公民行为的重要职能全面、充分地发挥出来。保障法律全面正确实施,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根本途径。要敢于直面问题、聚焦问题,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发挥法治调和鼎鼐的作用,从解决人民最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信访等问题入手,依靠法治强化制约和监督,保证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顺利推进。

打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以法治优化社会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为此,应在“七个坚持”上做实功、见实效:坚持依法调节社会活动中的各类关系,用法律保障和维护公民及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管理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坚持依法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权益;坚持依法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坚持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生态红线不被突破;坚持依法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法律制度;坚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群众守法意识、道德意识,自觉在法律和道德的规范下活动,形成社会公序良俗。

            ——作者系中共贵州省委书记 /《人民日报》,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