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起草完成《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

13.07.2018  21:03

制定《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是2018年政府立法项目,该项工作启动以来,省民宗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经前期调研、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已经完成《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并于6月30日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了送审稿。

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制定,既是对我省多年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有效承接,又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创新。为依法保障和促进民族团结,更好地保障和维护我省各民族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条例》起草过程中,省民宗委认真遵循政治引领、依法立法、问题导向、依法治理4条原则规定,多次组织学习政策文件、梳理法律法规依据,结合青海实际起草《条例》,并撰写了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