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检查考核组圆满完成检查考核工作

14.12.2016  18:15
      根据全省治超工作部署要求,以省公安厅为组长单位的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检查考核组,于12月5日至13日,对海西州、海北州、格尔木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省安监局2016年度治超工作进行了考核。       检查考核组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按照《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对海西州、海北州、格尔木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省安监局年度治超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量化考核。考核中,随机抽查了海西州格尔木、都兰、大柴旦、德令哈、乌兰、天峻县政府和海北州海晏、刚察县政府,实地查看了10个治超办,都兰、鱼卡2个劝返站,西出口、天峻、海晏3个治超站,刚察货运源头治超监管点,大煤沟煤矿、青海发投碱业等8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       考核组对被检单位检查考核情况进行了现场反馈,对取得的治超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对下一步治超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治超主体责任,严格履行部门治超职责,把治超工作作为地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实抓好。二是要加强部门联动和协作,切实形成治超合力。三是要狠抓源头治超监管,强化路面治超管控,做好源头和路面治超的有效衔接,扎扎实实开展好三个治超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四是要认真落实西部六省区区域联动治超联席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省际区域联动治超工作深入开展。五是要认真落实治超信息抄告、“一超四罚”,实施“联合惩戒”,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执法。六是要结合治超新政策、新标准、新规定,切实加强治超宣传工作和学习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