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最美警察”赵新风

07.07.2014  10:19

  2000年从省警校毕业,赵新风就一头扎进了格尔木市刑警队工作。十多年来,他冲在一线,练就了过硬的业务技能,成为人民喜爱的优秀民警。

  凭着十几年丰富的基层公安工作经验,赵新风潜心钻研刑事侦查业务,已成为破案的行家里手。2011年7月6日凌晨3时许,刑警支队四大队接到报案:铁路利和小区院内,杨女士被一男子掐住脖子后,抢去手提包内手机1部、项链1条、现金1000余元。

  赵新风和同事认真勘察现场,走访知情群众,摸排线索,经过二十几天缜密的侦查,终于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审讯,李某有前科,在2011年3月至7月间,他在格尔木市邮政宾馆旁一招待所、银河小区、康泰花园、水电小区、地质队、航空巷及硫酸钾厂等院内实施盗窃、抢劫、强奸,作案8起,盗窃并抢劫现金共6750元、手机5部、笔记本电脑2台、黄金耳环1对。

  在普通治安案件中赵新风也有自己的独特方法。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他坚持打击与教育相并重,对有不良记录的青少年不仅全部登记而且制定帮扶措施,随时谈心,了解思想动态,定期走访家长,根据不同情况批评教育、鼓励、引导,促使其尽快改正不良习气。

  小冯因小偷小摸行为多次被处理,但仍然我行我素。赵新风坚持与小冯谈心,了解其思想动态,进行平等交流,并与其家长制定了帮教方案,劝小冯的父母对小冯少打骂,经常表扬其优点和进步的一面,鼓励其好好学习,引导小冯谨慎交友,拒绝与有劣迹青少年来往。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小冯一天天好了起来,再也没有发生偷盗及其他违法事情。

  2011年的一次“清网行动”中,因2000年5月4日周某伙同外甥严某将赖某打伤致死,成为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赵新风和全队人员针对犯罪嫌疑人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家庭情况等均不明确的情况下,制定了专门的追逃方案,加大排查力度,进行认真梳理。终于排查出此案同案犯周某与在逃人员周某是兄弟关系,系乐都县人。于是,利用这一宝贵线索在全国人口信息网里对本地区的地区数百个“周XX”的信息进行二次梳理和排除,经过大量工作,最终确定周某于2003年将户口从乐都县迁移至海西州香日德镇。获此线索后,他马上与队友进行严密部署,迅速行动,亲自驱车赶往都兰县香日德镇香乐村,于2011年10月19日,将正在地里农忙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

  从警14年,他从一个普通的大学毕业生历练成为格尔木市刑侦战线上的骨干。他凭着过硬的业务素质,迎难而上,勇于承担,充分发挥才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一次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他先后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2400余起,收集各类基础信息4000多条,成功侦破“李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王某某诈骗案”、“王某某强奸、故意杀人案”一批大案要案。它先后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最美警察”并荣记个人一等功、被省公安厅评为“群众喜爱优秀民警”。

  赵新风怀着对警察职业的无限热爱,对公安事业的执着追求,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行动诠释了新时期一名刑事警察的神圣使命和人生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