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确保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

29.03.2019  15:28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自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黄南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效”转变,全州河湖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以实现河长制湖长制“有名”为目标,积极推进工作格局有序化。一是河长湖长组织体系不断巩固。制定州县乡河湖长制方案,健全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湖长、分管负责同志任责任河长湖长,村四级河长湖长组织体系,全州任命河湖长498名,覆盖全部水域的州、县、乡(镇)、村四级河湖长制,涵盖全州境内156条河流、9座水库和5个湖泊,全方位多层次落实河湖管护责任。二是河长湖长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在建立州到乡三级河湖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河湖长工作督察、考核问责与激励、评估验收等6项工作制度基础上,建立了宣传、工作联络员、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并探索建立了“州县级河湖长一月一巡查、乡级河湖长一旬一巡查、村级河湖长一周一巡查”的“三个一”巡河机制,力求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整改问题。截止目前,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1.7万余人(次),发现问题21件,全部得到整改。三是河长湖长责任落实体系日益健全。州县乡三级总河湖长层层授旗并签订责任书,将水库、河流的管护主体分解到具体单位和每一名河长,构建了以河湖定地、定人、定责的“三定”管理模式。目前,共设立河长湖长公示牌393块,并在“云端黄南”、《黄南报》、电视台等媒体公告各级河长湖长名单。

  以实现河长制湖长制“有实”为宗旨,积极推进管理格局精细化。一是基础性工作稳中有进。制定印发“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建立“一河一档、一湖一档”基础信息。开发河湖长制微信公众平台,实现信息查询准确、问题交办快捷,积极学习使用全省河长制湖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基层河湖长巡河机制,提升工作效率。二是专项整治行动卓有成效。全面开展河道生态基流、河道采砂、入河排污口等专项整治行动,关停了一批非法采砂场、养殖场,河道乱倒乱排、乱采乱挖等乱象得到遏制。结合环保大督查对全州18座小水电站安装了生态基流监控设备,确保河道生态流量。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携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重拳整治水域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结合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集中开展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和规范整治,着力解决城乡排污问题,四县县城污水排放基本达标。三是工作模式不断优化。坚持科学的河湖治理理念,将河湖长制工作与生态建设、环保整改、全域旅游、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模式。坚持政府主导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将河长制工作深入群众,鼓励牧民参与到河长制工作,建立了牧民河长,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黄南州尖扎县河长办和各县10名先进工作者、优秀河湖长得到了全省的表彰奖励。针对没有专业巡河员的问题,整合生态管护员队伍力量,将巡河纳入生态管护员职责范围,261名生态管护员成为专业巡河员。

  以实现河长制湖长制“有效”为重点,积极推进河湖格局优质化。一是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州地表水国控断面为隆务河入黄河断面,水质优良比率为100%;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均达到Ⅲ类或优于Ⅲ类;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100%。无黑臭水体排放情况,河湖水质均达到水污染防治考核指标。二是水生态治理有序开展。坚持将河湖长制从管理向治理延伸,投资3.3亿元实施了隆务河城镇段水生态综合治理、泽曲河和扎毛河河道治理等重点河道治理项目。强化黄河沿岸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治理,推进黄河干流防洪等工程建设,建成洮河国家级湿地公园、尖扎县滨河公园、泽曲河湿地公园,有效改善了河湖生态。三是水资源管理扎实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最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全部实现国考和省考目标,全州4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