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财产避执行 强制执行追到底

16.11.2018  17:52




        2018年11月8日,同仁县人民法院在新一周的执行行动中,重点依法打击达成和解协议却转移财产的“老赖”。

        李某是一起借贷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此前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由法院代为扣留、提取该被执行人每月工资收入三千元转至一案一账号,直至还清所有借款本息为止,法院代为扣留、提取一个月后,就因李某工资卡上金额不足而无法执行。后将被执行人李某传唤至法院,被执行人李某承认了每月在工资还未扣划前,将全部工资收入通过微信和手机银行转出,导致银行无法协助扣留、提取执行案款。李某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以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执行,可对其对其依法进行拘留。后李某承认错误,积极履行了还款义务。最终,考虑到李某已履行了法律义务,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本着人性执法的理念,法院未对其采取拘留。

        接下来,为依法打击这种变相逃避执行的行为,同仁县人民法院还将加大跟踪执行力度,对存在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依法重新采取强制执行,尽快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