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运管局】规范隐患排查治理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4.03.2017  18:36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有效途径。针对《青海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以来,部分地区不够重视隐患排查,相关制度未严格落实、整体工作较为滞后等问题,日前,省运管部门专项部署全面规范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为。
      一是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各级运管机构、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落实《青海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部署、明确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夯实企业排查治理基础。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要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企业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自查自纠自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各级运管机构要按照“重大隐患专项督办、较大隐患定期排查、一般隐患日常检查”的要求,实施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制度,及时通报、约谈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责权、区域逐一落实;四是狠抓隐患整改消除。各级运管机构、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要认真执行安全隐患分类管理和整改销号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和台账档案,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模式;五是严肃问责确保成效。省级运管部门将按照“对不及时整改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视同为事故严肃查处”的要求,对工作开展滞后或漏报、瞒报、谎报安全隐患的运管机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年度目标考核将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