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督导考评青海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及交通扶贫工作

25.07.2018  00:42
    根据部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及交通扶贫督导省际交叉互评工作安排,7月16日至21日,部“四好农村路”建设及交通扶贫督导考评组对我省西宁、海东、玉树3市州,乐都、平安、湟中、玉树4县(区、市)进行督导考评。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铁军,厅副巡视员李永福分别参加此次督导考评。    期间,督导组一行深入基层实地考察,查阅台账资料并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我省地方政府支持政策、主体责任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县”创建、农村公路管养机构设置、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以及交通扶贫工作开展等情况。     7月21日,部督导组组织召开意见反馈会,充分肯定了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及交通扶贫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部督导组反馈的情况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指出的问题精准深刻、切中要害,对于我省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和交通扶贫建设,继续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养护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农村公路法制建设,增强依法治路能力,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客运服务、货运物流服务一体化建设和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一步,省厅将结合部督导组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和交通扶贫工作。一是坚持将“四好农村路”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以深度贫困地区建制村通畅工程、自然村通达工程为主,以建设便民桥梁、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为重点,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努力提升农村公路的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二是切实落实好“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出台《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的法制化管理。三是按照构建现代化公路养护管理体系的要求,强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机械化。四是坚决扛起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把做好交通扶贫工作作为全局工作中的硬任务、硬要求,全面开展反腐败斗争和作风建设,集中力量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