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措并举进一步推进中藏医药高质量发展

02.06.2021  22: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从五个方面对进一步推进我省中藏医药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一、充分认识中藏医药特色发展的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中藏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注重发挥政策合力,按照职责抓好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中藏医药现代化、产业化,推动中藏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健康青海贡献力量。

二、统筹推进中藏西医协同发展。切实加强中藏西医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为中藏医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积极促进中藏医药参与疫情应急处置,确保中藏医药参与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优化中藏医药科技管理,推进中藏医药科技研发,切实提高中藏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水平,开展高原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研究,对部分疾病实施中藏医联合公关。

三、建立健全中藏医药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中藏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不断提高中藏医医疗质量。推进实施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和中藏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中藏医医院特色科室和康复科建设,探索建设中藏医互联多医院,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藏医药优秀文化,彰显中藏医药传统文化优势。

四、切实提升中藏医药发展动力。加大对中藏医药发展的项目支持,拓展中藏医药发展空间。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藏医药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归集中藏医药行业信用信息。加强融资渠道支持,稳步提升中藏医药企业融资能力。鼓励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藏医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参与医联体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街道(社区)为家庭医生服务提供诊疗场所等支持。
  五、持续加强中藏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推动中藏医药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