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地红柳有远声—— 记格市检察院检察官陈永洁

30.06.2015  11:01

  

  采访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永洁很不易。几次约定,几次都接到她带有歉意的电话。因她实在太忙,抽不出身来。索性在她办公室坐等。

  站在眼前的陈永洁,英姿飒爽,威武赳赳,给人干练、睿智的印象。19年来,陈永洁先后获得中宣部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最美人物-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全国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全国“十大最美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提名奖”、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十佳公诉人”、个人二等功等荣誉称号,在青海检察战线上谱写了一曲壮丽的赞歌。

  对很多人来说,陈永洁这个名字还有些陌生。她是怎样从一名普通公诉员、科长,逐渐成长为“全国十大最美检察官”、“全国最受群众喜爱检察官”、“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的呢?

  最近,沿着她不平凡的人生轨迹,我们采访了这位像红柳一样扎根荒漠、一心为党为民、用法律维护公平和正义的检察官。

  爱岗敬业,执法为民,办好每一件案子

  爱岗敬业、严谨踏实……这是格尔木市检察院上上下下的同事对陈永洁的一致评价。多年来,她在平凡的公诉岗位上,以实际行动诠释检察官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

  陈永洁出生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的一个检察官之家,她从小耳濡目染,长大后立志成为一名像父亲一样的“检察官”,用法律维护人民的利益:“惩恶扬善”、维护公平和正义。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父母的谆谆教诲,为她今后为人处事奠定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因此,19年前,在高考报考志愿时,她就直接填报了省检察官学院的法律专业。2年后,她毕业走出校门,就来到了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当上了一名公诉科的普通公诉员。在公诉岗位上,她深深地感觉到: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公诉人,靠自己喝的那一点点墨水是不行的,需要有扎实渊博的法学知识,需要有为人为事踏实的工作作风,这样才能践行好自己的公诉使命,才能为党干好事、为人民办好事。

  不甘人后的陈永洁,仅仅几年间,她先后攻下了法学专业的本科、研究生的学习,不断汲取知识的营养,来浇灌自己这棵幼苗。有时候,遇到一些不清楚的法律条款,总是先找同行或者向法学界的熟人请教,直到弄明白为止。

  不仅如此,她还收集观看了很多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各种典型庭审案例,平时认真分析研究,留下了一摞摞学习读书笔记,为自己真正成为一名精于业务的“检察官”奠定了基础。

  2007年,陈永洁负责一起贪污案件,面对摞在面前厚厚的七大本案卷材料,她不厌其烦,连续10余天,每天加班到凌晨一两点钟,伏案审读,对案情缜密梳理,对每一个证据进行仔细甄别,并精心制作了多媒体示证。

  庭审时,面对律师的无罪辩护,陈永洁对所需的证据在那一张、在那一页了然于心,触犯了那一条、那一款律法都很明白,举证、质证相当充足,使对方律师无可辩驳。最终,在法网面前,贪官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此案在当地掀起了很好的法律和社会效应,被海西州政法委评委当年的优秀案件。

  承办任何案件时,遇再大的困难,陈永洁都从不埋怨讲条件。2008年隆冬的一天,她承办了一个非法经营大量名贵香烟的案子。此案需要的大量可靠的铁证要到拉萨取证。

  当天,她就把年幼的儿子送到了远在西宁居住的父母家中。尔后,她带格尔木市公安局的一位干警连夜赶往拉萨。拉萨,她是第一次去,人生地不熟,取证会相当困难。白天,她不断地找人取证,晚上,梳理和制定下一步取证方案。就这样,在拉萨呆了近20天,取证上百份,终于使案件有了重大突破。

  在开庭时,陈永洁从容应对,从证据来源、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效力等方面层层递进、全面举证,有理有据地反驳了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最终被告人何某某受到了应有的严惩。当年,此案被格尔木市政法委评为政法系统十大优秀案件之一。

  ……

  “我们在工作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陈永洁常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她办理案件,严谨扎实的作风是出了名的。

  一个个案件的公正办理,由此辐射的是正义之光,为社会稳定和谐注入了正能量,更为经济社会发展保了驾、护了航。

  在一起主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陈永洁连续熬了三天三夜,眼睛严重肿胀、布满了血丝,她不得不上医院打吊瓶。其间,她又把同事孙德良找来,给他安排提审提纲、讲明审问策略。

  要办理好这个案件很重要,躺在床上的她越想越坐不住了,就提着最后一瓶没打完的吊瓶,回到了提审现场。与同事孙德良一起圆满完成了此案的提审。

  在工作中陈永洁正是有着这样的品格,19年来,她始终坚守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良知,秉承忠诚法律,依法办案的职业道德,奋战在检察机关公诉工作第一线,办理刑事犯罪案件1031件1297宗,依法追诉犯罪嫌疑人43人,所办案件中无一错案,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无私无畏,秉公执法,坚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法与罪的门槛上,公诉人、检察官是一个容易被社会蛀虫腐蚀的对象。陈永洁很清楚,倘若检察官用手中的权利谋私心、谋私利,危害的是法律,危害的是人民的利益。所以,19年来,她心里始终铭记着这样一句话:“法之功,莫大于私不行。”

  2014年,陈永洁承办了柴达木监狱干警赵某虐待被监管人一案。在被害人马某服刑期间,柴达木监狱干警赵某殴打马某致其脾脏破裂,最终脾脏被摘除,属重伤。她接此案后,几位很熟的朋友多次找她说情,可都被她一一劝回:“一名执法者,若知法犯法,那就更不可原谅其犯下的罪责。”

  庭审时,赵某拒不认罪,其辩护律师也提出了无罪辩护的意见,还提供了大量所谓证据证明赵某没有作案时间,为其洗脱罪责。面对辩护人出示的新证据,陈永洁冷静分析,从提供证据的来源、搜集证据的程序以及证据间的矛盾、瑕疵等方面一一反驳辩护人的所有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提供的所有证据,认可了公诉机关所指控的全部事实,认定赵某虐待被监管人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赵某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

  一名曾与她在法庭上交锋过的外地律师离开格尔木时给她发来短信:"你的职业素养、控辩能力让人钦佩,如果执法者都能像你一样不留私情、秉公执法,我们的社会风气就好多了,你让我看到了一名优秀检察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的确,陈永洁的师傅说过一句话,作为一名公诉人最难的不是办案,而是如何处理人情请托。被人称为“黑包公”的陈永洁,在她面前,永远是法大于天、法重于情,严以用权,无私无畏,秉公执法。为此,在工作中她常常得罪了很多亲朋好友,甚至曾关心爱护过自己的领导和同事。

  有一次,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到办公室来找陈永洁,要她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高抬贵手,但陈永洁拒绝了。那位好友摇摇头苦笑着悻悻而去。事后,在与师傅的谈心中,她坦白道:“我今天才明白,一个公诉人维护正义,多难、多苦、多叫累。”

  一次次“无情”的拒绝,使陈永洁和她的同事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才有了用法律坚守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心、勇气和力量。

  也正因为如此,在陈永洁的带领下,格尔木市检察院的公诉科,在全市政法系统中成为一面旗帜。多少年来,她与公诉科的同仁一道,克服人少案多的困难,不仅办理了整个海西州60%以上的刑事案件,还追诉、改变定性了多起案件,准确率为100%。公诉科因此先后被评为“青海省巾帼文明岗”、荣立海西州检察系统集体三等功、“市优秀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两名同事也被授予"全省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

  春风化雨,循循善诱,展现最美检察官风采

  陈永洁作为格尔木市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的负责人,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她用女性特有的爱心、细心、耐心在检察官职业中展现了另一番风采。

  面对失足青年,陈永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她讯问时,少了几份严厉,多了几份循循善诱,和他们交心,教他们学法,帮他们分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为他们指明今后的人生道路,许多失足青年在她面前流下了忏悔的泪水,痛改前非,重新鼓起了做人的风帆。

  陈永洁还利用"12355"青少年热线特聘专家机会,积极参与团市委组织的各类活动。通过法制讲座、关爱青春论坛以及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与同学们及其家长进行面对面的座谈,精心选择在校生犯罪案例,以案释法,提高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谁都知道,在严肃的法庭上,陈永洁是一个铁面无私的检察官,而在家里和生活中是一个充满爱心的人。在家,她除了儿子“宝宝”外,外面还有一个她特别牵挂的孩子——这个孩子是一个留守儿童,今年12岁,她经常叫他“海海”。

  海海的父母不在身边,平时缺乏应有的关爱,性格有点孤僻不爱说话。有一次,她看到了海海给父亲的信,从信中得知,海海与父母的关系仿佛很冷漠,孩子总觉得家里人不要他似的。她知情后,她感到心里很沉、很痛……

  陈永洁想,这个孩子需要关爱,不能看着孩子这样下去。社会上,许多孩子因为缺乏关爱,慢慢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于是,她立即给孩子的父母写信,说明了孩子缺乏关爱所带来的种种危害和社会问题。同时,她对海海关爱变得更加耐心、热爱。

  从此,陈永洁常常陪海海谈心,了解他幼小的心灵。有时,她挤出时间带着宝宝和海海一起去玩,给他们买东西、一起吃饭、讲故事,一点点把海海心中的那一块冰捂化了。慢慢地,海海愿意与她交流了。有一天,海海轻轻地呼唤她“妈妈,妈妈……”这一声亲切的呼唤,让她高兴了许久……

  陈永洁的父母已入古稀之年,老人身体又不好,经常生病,身边需要儿女的关爱和服侍。她一想到这一点,心里就很难受。这几年,由于工作的原因,几乎没休过一次假,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安心地守在自己的父母身边,给他们做做饭、洗洗衣服、聊聊天……曾当过“检察官”的父亲,十分了解一个检察官的职业特点,因此常对女儿说:“虽然,我们需要照顾,但是能理解你,你只要干好人民的事业,也就尽孝了,我们感到很欣慰。”

  ……

  这就是陈永洁,把根深深地扎在瀚海大漠中,像苍劲的红柳,在干旱的风沙中显得更加美丽动人。她的美,不在轰轰烈烈,而在点点滴滴。为了心中的那杆秤,为了胸前庄严的检徽,19年,她不改初心,日复一日,在平凡中践行着自己的承诺。

   评论:无畏坚守无私奉献

  动人之美,来自哪里?来自把平凡做到极致;撼人之最美,来自哪里?来自把极致一丝不苟坚持下来,不去考虑这坚守意味着自己要付出什么。义无反顾,义为正义;矢志不移,原为信念。基层党员、“最美检察官”陈永洁让我们在感动、感佩之余,又集体重温共产党人宗旨信念的力量和青海精神的伟岸。

  有一组数字需要罗列:19年来,她获国家、省、州、市荣誉称号50余项;有一个节奏需要表述:仅仅几年间,她先后攻下法学专业本科、研究生的学习;有一番轻重需要对比:“我是一个柔弱的女人,但我更是一名检察官,职业要求我必须坚强,因为我身后是国家法律的尊严,如果我在法庭上不力求完美,如果我在法庭上失败了,那就是法律尊严的失败”;有一个认识需要清晰:她深知,自己所从事的是哪怕你做对一百件,但只要做错一件,所有的一切都等于零的工作性质;有一个底线需要明示:“有啥去办公室说”,这是她的“规矩”。上述这些简单表述已让我们不难明白,基层党员、一线检察官陈永洁之所以荣誉等身,恰源于她工作伊始即对学之实、干之韧、担之重、廉之切坚守到底。

  陈永洁的美,不在轰轰烈烈,而在点点滴滴。她用无畏坚守、无私奉献,数十年如一日身体力行的一个朴素道理——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这种精神,在陈永洁那里,就是持之以恒地用青春演绎扎根荒漠感人故事、用生命谱写一心求法动人乐章的激情和勇气;这种精神,在无数党员干部那里,就是一心为民、干好本职,把对最美基层干部的敬意转化为统筹落实“四个全面”,建设和谐美丽青海的自觉追求和扎实行动。

  一个优秀基层党员的信念有多强?一位一线检察官所能产生的正能量有多少?陈永洁的回答最为朴实: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这说明,只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毫不懈怠、奋发有为,每一个党员的忘我拼搏就能够激发促一方事业兴旺发达的蓬勃生机,每一个干部的开拓进取就能够形成保一方群众幸福安康的磅礴力量。

  今日之青海,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改革与发展不进则退,正需要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本领,更需要全省人民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我们像陈永洁那样,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勤学笃行、增强政治自觉,抓好正风肃纪、规范政治行为,做到履职尽责、强化政治担当,开创青海更加美好的未来。